郴建函〔2023〕2号
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暨
建筑管理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建设管理局,郴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郴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第四季度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暨建筑管理工作督查的通知》(郴建函〔2022〕77号)要求,2022年12月15日至12月31日,组织开展全市质量安全和建筑管理督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四不两直”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组成9个督查组对全市(含高新区、经开区)建筑施工在建项目开展交叉检查,随机抽查29个在建工程项目,建议各县市区住建部门下发停工通知1份,限期整改通知28份。从督查的总体情况看,各级住建部门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能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强化属地监管,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高层建筑风险隐患排查、极端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十个管理”等工作,但仍存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质量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关键岗位人员存在脱岗、不在位的现象,履行职责不严格。如郴州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物流智能仓储中心、智能监管综合服务平台、智能科技产业园、跨境电商物流仓储分拨中心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较差,施工、监理部分关键岗位人员出勤率低,资料存在代签现象。郴州长卷文旅城四期项目施工、监理部分关键岗位人员出勤率不到70%。鲲鹏国际商贸城项目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施工单位未对项目进行层级检查。
2.项目管理不严格。有的项目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工作不落实、不全面;有的项目安全日记记录内容不全,安全管控资料不规范。有的项目检查资料流于形式,与真实情况不符。如郴州长卷文旅城四期项目部分方案与现场施工不相符,塔吊安拆方案、应急预案部分内容填写不完善,施工、监理审核把关不严。东江湖大数据产业园易信科技项目项目经理未参加监理例会,监理通知及回复缺少相关图片。宜章县广发路老、富豪路老旧小区连片家属区项目监理规划、细则审批程序未完善,公司技术负责人未签字;监理日志记录不全,如:“发现问题”与“处理措施”项未填写,记录人未签字,总监未审阅签字,未见监理月报、平行记录、旁站记录、巡视记录,下达的两份“监理通知单”均未回复,其中编号“20221031”号通知单未经施工单位签收。桂阳县黄沙坪街道公租房第一期建设项目质量自评资料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未盖执业章。湖南临武乡村振兴物流集散中心项目施工方案与实际不符,未见危大工程验收记录,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定人、定措施、定时间整改到位。郴州市海利微电子三期(综合楼、1#厂房)监理日志填写内容过于简单、不规范。
3.部分项目实名制管理制度未落实到位。如永兴县友阿天街项目人员变更未及时在实名制平台更新;宜章保盛幸福城江南府7#、8#及地下室项目实名制平台未上线;湖南资兴经济开发区农业与电子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建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未上平台。
(二)危大工程等安全管理不到位。
1.支模架、脚手架安全存有隐患。部分项目存在脚手架设置不规范,未按施工组织设计搭设要求,杆件局部缺失,缺失支撑,搭接长度不够等现象。如郴州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物流智能仓储中心、智能监管综合服务平台、智能科技产业园、跨境电商物流仓储分拨中心项目高大支模方案采用“盘扣式”支模体系,但部分区域支模体系采用扣件式钢管支模架且与“盘扣式”体系之间未按规范要求衔接。桂东县龙辉中央花园房地产开发项目轮扣式钢管支模架不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水平杆件、梁底大横杆未设置顶托支撑、扣件支撑未设置双扣件。湖南临武乡村振兴物流集散中心项目脚手架安全网破损未更换,外架上用砖垫脚手板,刚性拉结预埋立杆偏短,未见验收标牌,室内用脚手架间距过大,无剪刀撑,无刚性拉结,缺少扫地杆,架体上堆放大量砖块;其中5#栋外架施工进度未跟上主体结构的施工进度。
2.建筑起重机械问题突出。塔吊未正确悬挂使用登记牌,防护措施不规范;部分机械设备的安拆作业无详细记录,监理单位也未进行严格审查,无旁站记录;在设备运行工程中,未按规定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维修保养记录不齐等问题较为普遍。如临武睿锋兰亭住宅小区1#、2#、S1商业及一期地下室项目塔吊四基础四周防护不到位,无警示标志;1#栋施工升降机未办理使用登记;1、2#栋塔吊升到最终点未聘请有资质的安拆单位或维保单位进行检测。湖南临武乡村振兴物流集散中心项目六台物料提升机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综合服务楼塔吊使用登记申请资料审查表内审核人未签字;塔吊周围封闭不严,周围材料堆放混乱,操作人员通道不畅通,无警示标志。
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问题突出,消防管理不到位。各项目普遍存在消防设施设备不齐全、临时用电不规范、配电箱设置不符合要求等现象。如郴州市二中新飞教学楼项目临时用电搭设不规范,电线电缆直接拖地、泡水,接触金属构件时未套管,存在违规使用“排插”情况。郴州长卷文旅城四期项目部分临时用电不规范,电线电缆直接接触金属构件时未套管,违规使用“排插”;电缆电线接头用电胶布随意包扎裸露在外,未采取保护措施,移动开关箱随意倒放在脚手架上。湖南资兴经济开发区农业与电子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建设项目配电箱与开关箱无配电线路示意图;部分开关箱箱门与箱体未做电气连接;钢筋加工机械设备专用开关箱使用的隔离开关无可见分断点且未使用符合要求的断路漏电保护器。永兴县友阿天街项目钢筋加工棚处机械设备不满足“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的相关要求,开关箱名称标识错误,检查记录不到位,引入开关箱内的电缆线无保护零线,设备金属外壳未做重复接地。嘉禾县九老峰首府项目民工宿舍内用电不规范,部分宿舍内有违规做饭现象;上人楼梯施工照明设施未及时安装,楼层配电箱内未粘贴配线图,未看见检查巡查记录。嘉禾县中悦玲珑项目临时活动板房灭火器配备数量不足,民工宿舍内用电混乱、有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施工现场灭火器配备数量不足,部分灭火器失效;安全疏散通道未张贴安全疏散标识、无应急照明;外架使用非阻燃安全网。
(三)质量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工程实体质量存在较多问题。
1.混凝土质量管控不严。一是部分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质量安全把控不严。如临武县祥丰建材实业有限公司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较为混乱,未提供相关纸质资料给督查组;现场未见车辆进出台账,未安排专人进行登记。永兴众一高科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现场部分砂含水量较大,堆场地面潮湿,局部积水;混凝土标准养护室的温度、湿度控制不符规定要求。二是工地现场混凝土试块的制作、标识、养护、送检不规范。如临武睿锋兰亭住宅小区1#、2#、S1商业及一期地下室项目、宜章保盛幸福城江南府7#、8#及地下室项目、东江湖大数据产业园易信科技项目(第一期)、郴州长卷文旅城四期、郴州市二中新飞教学楼等项目均存在该类现象。三是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未认真落实。部分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为赶进度而对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不重视,导致施工质量隐患突出。如安仁县源丰雅苑项目16#栋26层伸缩缝处的剪力墙有个别穿墙螺杆未及时进行封堵;顶板局部混凝土不平整、破损,未及时修复;卫生间的一次性返边成型的混凝土出现破碎的现象;楼层中有局部墙根位置存在“烂根”现象,未及时处理。
2.钢筋加工、连接、送检、制作、安装不规范。项目普遍存在钢筋搭接区、局部箍筋加密、钢筋保护层、抗震设防钢筋弯钩不满足要求等问题。如郴州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物流智能仓储中心、智能监管综合服务平台、智能科技产业园、跨境电商物流仓储分拨中心项目部分钢筋绑扎不规范、间距不均匀,梁柱保护层垫设不到位,部分梁加密区箍筋绑扎不到位。郴州市二中新飞教学楼项目屋面部分梁板钢筋保护层垫设不到位,间距不均匀,预留柱子钢筋未固定,部分锚固长度不够,部分柱钢筋存在偏位现象;部分构造柱钢筋植筋已松动,锚固长度不达标,多处柱上部植筋与搭接钢筋未绑扎。东江湖大数据产业园易信科技项目楼面钢筋普遍跳扎且四周两行内未全数绑扎到位;局部位置负筋绑扎间距不均匀或偏大;马凳筋设置数量偏少,面筋与底筋间距不足或叠合。
3.部分项目墙体砌筑施工不达标。各项目主要存在水平缝不平、竖向灰缝不饱满、透明缝、同一面墙砌块材料规格不一致、砖砌体表面平整度较差、砌体垂直度不满足要求等现象。如郴州市二中新飞教学楼项目部分外墙砖砌体砂浆不饱满,存在“透光”现象;部分砌体纵横交接处留槎不规范,纵横墙未同时砌筑,通高留置阴槎且无拉结筋。嘉禾县中悦玲珑项目部分砌体拉结筋长度不满足要求,未伸入构造柱纵筋内;马牙槎留置不规范;砌体超出规范长度未设置构造柱。宜章保盛幸福城江南府7#、8#及地下室项目砌体过梁搭接长度偏少,小于240mm;窗洞大于900mm时,窗台压顶伸入墙体内长度小于400mm。
(五)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到位。
1.高处作业、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如湖南临武乡村振兴物流集散中心项目、桂阳彼岸春天一期工程、安仁雄森君临华庭一期建设工程、安仁县源丰雅苑、经开区长冲科创产业园等项目均存在此类问题。
2.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混乱。如桂阳彼岸春天一期工程扬尘防治不到位,材料堆放混乱,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郴州市海利微电子三期施工场地部分区域未硬化。部分黄土裸露区未覆盖到位,架板上建筑垃圾堆载多未及时清理。湖南临武乡村振兴物流集散中心项目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堆放混乱,部分黄土裸露未覆盖,围墙喷淋系统排水直接到马路上,未采取有组织排水。
3.工程资料管理凌乱,验收评定不规范。如临武睿锋兰亭住宅小区1#、2#、S1商业及一期地下室项目隐蔽验收记录无图号,隐蔽内容不全,影像图片偏少;未见施工质量标准化实施方案、检测试验计划、质量终身承诺书和商品砼施工记录;质量安全自评监理单位未盖章;质量安全自评日期造假。郴州市二中新飞教学楼项目部分方案与现场施工不相符,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齐全,未见总平面图、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等,封面及报审表未盖公章。
(六)部分地区住建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力度还有待加强。
1.个别地区在监督工作开展上缺乏针对性,未按要求编制工程监督计划或未明确监督频次,个别地方在危大工程监管中存在疏忽,发现问题不及时。
2.个别地方开展专项行动流于形式,对专项行动仅停留在文件转发等表面环节。
3.部分地区对检查发现项目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未跟踪督促整改到位。
4.监督规范化考核不实、不细、不到位。部分县(市)区监督绩效考核偏重形式,忽视对一线监督的实质内容、工作质量监督规范化的有效考核和全面掌控,没有通过考核及时发现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未将信息及时录入监管信息平台。
5.考核奖惩措施不落实。部分监督机构未对不认真履职的监督人员进行有效处理,导致施工现场人员证件作假、重大危险源失控等明显的质量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消除。
6.“打非治违”力度不足。如宜章保盛幸福城江南府7#、8#及地下室项目复工手续不完善,施工许可等手续未重新换发即进行施工作业。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坚持目标导向,加强隐患排查整治。一是对督查指出的质量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强化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切实督促整改到位。整改情况及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要及时报市住建局,项目整改情况要及时录入监管信息平台。二是各级各部门及其监督机构要举一反三,认真对本地建筑工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对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坚决予以停工整改。三是要狠抓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要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督促企业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和整改任务清单,逐一抓好问题隐患的跟踪督促整改,确保责任明晰、措施落地、闭环管理,对隐患不消除不能保证施工安全的,坚决予以停工。
(二)紧盯气候特点,切实加强安全监管。一是加强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在建项目加强临建设施、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消防管理和检查,严禁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取暖,严禁乱拉、乱接用电设施,防止发生烟气中毒以及火灾等事故,确保消防设施、设备配置有效、数量充足。二是加强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对已开挖基坑,要加强基坑支护变形和降水情况的监测,及时清除基坑周边堆载,高水位地区深基坑要设置有效降水措施,做好低温天气基坑边界排水设置,强化预防基坑坍塌的应急消险措施。三是做好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下围挡、脚手架、办公和宿舍等临时设施加固工作,加强临时用电管控。四是加强从业人员冬季施工御寒工作,做好低温天气从业人员安全教育交底,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严禁雨雪和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作业。
(三)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建设。一是要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四个十”(“十必查”、“十个一律停工”、“十个一律从严查处”及“十条硬措施”)和质量管理“三个十”(“十个必查”、“十个一律记录不良行为”、“十个一律停工”)。加强督查、检查及管理力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倒逼企业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水平。二是坚决扭转只管“合法”不管“非法”和执法“宽松软”等问题,打击违法行为要理直气壮、严格执法、毫不手软,严查施工现场“三违”行为,严厉打击“三抢”(抢时间、抢工期、抢进度)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与国土、规划、房产、城管、安监、监察等各有关部门沟通和联合执法,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严格执行“强执法防事故”,形成“高压严打”的监督执法环境。
(四)压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一是各级各部门要将规范化考核与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实际状况及监督信息录入情况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加大关键岗位人员无证、假证上岗和不到岗履职的监督力度。对发现的关键岗位人员无证、假证上岗、不到岗和严重不履职行为,屡教不改的,采取约谈企业负责人、上报不良行为记录、收回上岗人员证书等惩戒和执法措施。二是要强化监管信息平台录入和应用。各地要对本级的非正常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并统一录入监管信息平台。要明确监管信息平台的分管负责人,落实责任股室和责任人,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定期跟踪检查本地区监管信息平台的录入情况,对信息录入不完整、不及时、不真实的地区和人员,有关分管负责人及责任股室要及时督促限期整改。三是建设单位必须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得强令降低质量安全标准、压缩合理工期。施工单位要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日常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班组长带班作业制度。
附件:2022年第四季度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基本情况汇总表。
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8日
附件
2022年第四季度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基本情况汇总表
序号
工程所在地址
工程名称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相关责任主体及责任人
存在的主要问题
拟处罚建议
1
苏仙区
郴州长卷文旅城四期
40091.14平方米,框架结构,4+2层
建设单位:湖南林邑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湖南长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长水华星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一、质量:1、部分砼梁柱胀模,蜂窝麻面现象多,部分柱底部存在夹渣现象。2、部分钢筋绑扎不规范、锚固长度不够,加密区未按规范要求绑扎,部分钢筋生锈严重。3、部分支模架不规范,顶托螺杆伸出长度超过规范要求,纵横向拉接不到位。4、砼试块留置不规范,施工现场未见同条件养护试块;5、卫生间砼反边未一次成型。6、未见冬季低温雨雪天气砼施工方案。
二、安全:1、部分楼层临边、楼梯边防护不到位。2、塔吊塔身穿过楼板时,交接处安全防护不符合要求。3、部分临时用电不规范,电线电缆直接接触金属构件(钢管、钢筋)时未套管,存在违规使用“排插”情况;电缆电线接头用电胶布随意包扎裸露在外,未采取保护措施,移动开关箱随意倒放在脚手架上。4、脚手架防护不到位,部分架体未挂设安全网,开口架处刚性拉结少。5、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混乱,施工通道不畅。6、现场消防设施、灭火器过少。
三、文明施工、扬尘治理:1、部分楼层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文明施工欠佳。2、部分黄土裸露处未进行覆盖。
四、其它:1、未见施工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台账,监理部质量安全隐患检查台账问题未闭合;2、部分方案与现场施工不相符,塔吊安拆方案、应急预案部分内容填写不完善,施工、监理审核把关不严。3、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较差,施工、监理部分关键岗位人员出勤率不到70%。4、资料存在代签现象。
由苏仙区住建局下达整改通知,督促责任主体整改,7日内完成整改并报市住建局工程科
序号
工程所在地址
工程名称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相关责任主体及责任人
存在的主要问题
拟处罚建议
2
苏仙区
郴州市二中新飞教学楼
建筑面积:5811平方米,框架结构,5+1层
建设单位:郴州市第二中学 湖南汇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湖南万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际龙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一、质量:1、部分外墙砖砌体砂浆不饱满,存在“透光”现象;部分砌体纵横交接处留槎不规范,纵横墙未同时砌筑,通高留置阴槎且无拉结筋。2、部分窗台压顶厚度、锚固长度不符合要求,钢筋未绑扎成梁的形式。3、部分构造柱钢筋植筋已松动,锚固长度不达标,多处柱上部植筋与搭接钢筋未绑扎。4、屋面部分梁板钢筋保护层垫设不到位,间距不均匀,预留柱子钢筋未固定,部分锚固长度不够,部分柱钢筋存存偏位现象。5、卫生间砼反边未一次成型。6、砼试块留置不规范,施工现场未见同条件养护试块。
二、安全:1、楼层临边、楼梯边防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2、临时用电搭设不规范,电线电缆直接拖地、泡水,接触金属构件时(钢管、钢筋)时未套管,存在违规使用“排插”情况;3、卸料平台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存在安全隐患。4、外架操作层架板未满铺,未固定。5、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与主体高差太大,运输简易通道坡度过大未采取可靠防护措施,楼层卸料平台未设置层门,存在安全隐患。
三、文明施工、扬尘治理:1、外架架板上建筑垃圾、模板堆载过多,未及时清理。2、文明施工欠佳。
四、其它:1、未见施工和监理的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台账。2、部分方案与现场施工不相符,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齐全,未见总平面图、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等,封面及报审表未盖公章。3、未见低温极端冰冻天气的学习培训、排查等相关资料。4、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较差,施工、监理部分关键岗位人员出勤率低。5、资料存在代签现象。
由苏仙区住建局下达整改通知,督促责任主体整改,7日内完成整改并报市住建局工程科
序号
工程所在地址
工程名称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相关责任主体及责任人
存在的主要问题
拟处罚建议
3
高新区
郴州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物流智能仓储中心、智能监管综合服务平台、智能科技产业园、跨境电商物流仓储分拨中心项目(“四合一”项目2#、3#厂房)
建筑面积:约46637.92平方米,框架结构
建设单位:郴州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湖南绿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湖南方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质量:1、部分钢筋绑扎不规范、间距不均匀,梁柱保护层垫设不到位,部分梁加密区箍筋绑扎不到位;2、高大支模方案采用“盘扣式”支模体系,但部分区域支模体系采用扣件式钢管支模架且与“盘扣式”体系之间未按规范要求衔接好。
二、安全:1、部分楼层临边防护不到位。2、施工安全通道未按规范要求搭设。3、现场消防设施、灭火器过少。4、外脚手架与主体间隙过大,未采取防护措施。
三、文明施工、扬尘治理:1、楼层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2、安全标识标牌过少。
四、其它:1、部分方案与现场施工不相符。2、有重大危险源识别目录,但未见施工、监理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台账。3、部分旁站监理记录填写内容过于简单、不规范。4、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较差,施工、监理部分关键岗位人员出勤率低。5、资料存在代签现象。
由高新区建设管理局下达整改通知,督促责任主体整改,7日内完成整改并报市住建局工程科
序号
工程所在地址
工程名称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相关责任主体及责任人
存在的主要问题
拟处罚建议
4
高新区
郴州市海利微电子三期(综合楼、1#厂房)
建筑面积:综合楼3886.54平方米,
1#厂房11661.28平方米,框架结构,4层
建设单位:郴州市海利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湖南中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湖南驰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质量:1、部分外墙粉刷时钢丝网未按要求固定好。2、铝合金窗框与墙体间距过大,未按规范要求进行修补。
二、安全:1、部分临边、安全防护不到位,伸缩缝水平防护不符合要求。2、消防施工人员高空作业未佩戴安全帽,移动操作平台无防护栏杆,架板未满铺。3、外架操作层架板未满铺、未固定,架板上建筑垃圾堆载多未及时清理。4、物料提升机停靠卸料时未使用停靠装置,存在安全隐患。
三、文明施工、扬尘治理:1、施工场地部分区域未硬化。2、部分黄土裸露区未覆盖到位。
四、其它:1、资料存在代签现象。2、部分监理日志填写内容过于简单、不规范。
由高新区建设管理局下达整改通知,督促责任主体整改,7日内完成整改并报市住建局工程科
5
北湖区
新泉花苑
主体/装饰装修
建设单位:郴州市中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中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郴州云盛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挑架层未封闭、防护层防护不严密、部分楼层消防灭火器缺失。
2、地下室顶板部分有开裂渗水情况,处理不到位。
3、阴角粉刷不顺直。
4、消防门部分固定片间距超过设计要求。
由北湖区住建局下达整改通知,督促责任主体整改,7日内完成整改并报市住建局工程科
序号
工程所在地址
工程名称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相关责任主体及责任人
存在的主要问题
拟处罚建议
6
经开区
长冲科创产业园
主体
建设单位:郴州福城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落地式钢管卸料平台与外架连接、未设置防护层、无危大工程公示牌。
2、脚手架防护层架板防护不严密。
3、部分临边防护不严密。
4、质量方面:构造柱主筋上端未预埋或植筋、搭接部位箍筋未加密。
5、构造柱钢筋上端无锚固,搭接区域未箍筋加密。
由经开区建设局下达整改通知,督促责任主体整改,7日内完成整改并报市住建局工程科
序号
工程所在地址
工程名称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相关责任主体及责任人
存在的主要问题
拟处罚建议
7
资兴市鲤鱼江莲花路以东
东江湖大数据产业园易信科技项目(第一期)
21982.89平方米/框架结构/主体施工
建设单位:湖南业启科技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省郴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杨沛
监理单位:河南际龙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总 监:李政
一、质量方面:1.楼面钢筋绑扎不规范:板面钢筋普遍跳扎且四周两行内未全数绑扎到位;局部位置负筋绑扎间距不均匀或偏大;马凳筋设置数量偏少,面筋与底筋间距不足或叠合;2.框架梁钢筋保护层厚度控制不到位,多数箍筋贴靠在梁侧模上;3.框架柱部分纵向受力钢筋错位搭接长度不满足规范要求,偏短;4.楼梯施工缝预留位置未设置在梯段中间1/3处;5.部分填充墙顶砖砌筑角度及方向不满足45°至60°及由中间向两边分砌的要求;6.现场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无位置、时间、强度等相应标识。
二、安全、消防及文明施工:1.塔式起重机管理资料漏签章;2.龙门架物料提升机电箱无维保记录,电线未套管;3.塔吊基础积水,四周未做排水系统;4.钢筋加机械设备部分没有防护棚;5.电线裸露在外架上过未套管;6.无砌体工程专项施工方案;7.10月及11月两批进场钢筋检测时间偏长,送检至检测时间均达到一个月左右;8.无钢筋套筒连接的抗拉强度试验等相关内容的检测报告;9.外脚手架部分区域跨度超过两夸,应增设抱柱措施进行加固。10.卸料平台锚固端未用木楔楔紧,未张贴限载标识。11.采用钢管搭建的卸料平台与外脚手架相连,不符合规范要求。12.支模架顶托偏心受压,部分梁底未设独立支撑。
三、市场行为及管理方面:1.项目经理未参加监理例会;2.危大工程清单识别不准确,缺少超过一定规模的模板支撑工程;3.部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缺少建设单位公章;4.桩基检测报告缺少注册岩土工程师公章;5.监理通知及回复缺少相关图片。
由资兴市住建局下达整改通知,督促责任主体整改,7日内完成整改并报市住建局工程科
序号
工程所在地址
工程名称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相关责任主体及责任人
存在的主要问题
拟处罚建议
8
资兴市江北工业园
湖南资兴经济开发区农业与电子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建设项目(华康二期地块二标段)
61436.18平方米/框架结构/主体施工
建设单位:资兴市成诚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刘邓
监理单位: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总 监:向薛海
一、质量方面:1.柱子爆模未处理;2.楼面钢筋生锈;3.卫生间地面空鼓;4.楼面柱子偏位。
二、安全、消防及文明施工:1.部分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缺少检查结论;2.桩基检测报告未盖注册岩土工程师章;3.现场未见危大工程识别牌;4.安全网局部破损缺失;5.部分剪刀撑钢管端部超出扣件长度小于10厘米;6.外脚手架局部与内架相连;7.支模架梁下未设置独立支撑,部分偏心受压;8.现场灭火器配备数量不足;9.配电箱检查记录缺失;10.现场临边临空安全防护不到位;11.卸料平台无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部分钢丝绳卡扣开口方向未沿长边朝同一方向,末端两个卡扣之间未留置安全弧;部分卸料平台上无安全责任标牌及限载标牌;12.施工临时用电:配电箱与开关箱无配电线路示意图;部分开关箱箱门与箱体未做电气连接;钢筋加工机械设备专用开关箱使用的隔离开关无可见分断点且未使用符合要求的断路漏电保护器;13.钢筋现场加工制作区域未搭设钢筋加工棚。14.板房验收缺少取样材料送检资料。
三、市场行为及管理方面:1.楼层梁底部有锯末灰未处理干净;2.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无影像资料;3.关键岗位人员未上平台。
由资兴市住建局下达整改通知,督促责任主体整改,7日内完成整改并报市住建局工程科
序号
工程所在地址
工程名称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相关责任主体及责任人
存在的主要问题
拟处罚建议
9
永兴县大桥路与凤凰岭路交汇处
友阿天街
71749.05平方米/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主体
建设单位:永兴友阿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长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侯晶皓
监理单位:湖南长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总监:曾清华
一、质量方面
1.未见8-12月份的质量安全标准化自评表;
2.屋面材料堆放混乱,与1#、2#栋相邻处未设防护栏杆;3.地下室顶板有少量裂缝,柱子检测裂缝超限要求整改处理。
二、安全、消防及文明施工:
1.售楼部进入工地入口未设置防护平台,靠售楼部端的外架拆除需设置警示区域,并安排专人值守;2人货电梯入口无防护平台,塔吊基础积水;3、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无沉降监测记录,无监测方案;机械设备使用方面:1、塔吊基坑积水较多;材料吊运时,无司索工现场指挥;2、物料提升机卷扬机处钢丝绳有松股现象;3、钢筋加工棚处机械设备不满足“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的相关要求,开关箱名称标识错误,检查记录不到位,引入开关箱内的电缆线无保护零线,设备金属外壳未做重复接地;4、混凝土标养箱设定的温度、湿度值均不符合标准养护要求;标养箱内多块混凝土试块达到28天龄期未及时送检。5.外脚手架扫地杆高度超过20cm。6.局部剪刀撑不连续。
三、市场行为及管理方面:1.三级安全教育方式错误,无影像资料;2.县站下发的整改通知单未及时回复。3.扬尘治理不到位。4.一层建筑物内设有临建设施,如厨房、办公室;5.现场有圆盘砂浆搅拌机,未使用预拌砂浆;6.人员变更未及时在实名制平台更新。
由永兴县住建局下达整改通知,督促责任主体整改,7日内完成整改并报市住建局工程科
序号
工程所在地址
工程名称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相关责任主体及责任人
存在的主要问题
拟处罚建议
10
永兴县便江街道橙乡路
碧桂园永兴府一标段
95950.86平方米/框剪结构/装饰装修
建设单位:永兴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建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祁号
监理单位:湖南城市学院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总 监:谢树贵
一、质量方面
1.地下室有渗水开裂现象。
2.施工缝部位处理不到位,存在漏筋、夹渣的现象。
二、安全、消防及文明施工
3.外架上安全网破损严重;
4.部分工人未正确佩戴安全帽。
5.物料提升机门未及时关闭。
6.局部支模架顶托超长使用,偏心受压。
7.外脚手架首层架板未满铺。
8.现场临边临空安全防护不到位。
由永兴县住建局下达整改通知,督促责任主体整改,7日内完成整改并报市住建局工程科
序号
工程所在地址
工程名称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相关责任主体及责任人
存在的主要问题
拟处罚建议
11
永兴县便江镇塘门口村铜锣山
永兴众一高科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90万立方/年
法人代表:李秋原
1.无2022年保险资料;
2.超限承诺书无日期;
3.雨棚破损未及时修复;
4.部分砂含水量较大;
5.堆场地面潮湿,局部积水;
6.混凝土标准养护室的温度、湿度控制不符规定要求(温度20±2℃,湿度95%以上);
7.部分混凝土外加剂检测报告中未注明品种、类型;
8.卵石、碎石及砂子等原材料实验检测报告未及时出具;
9.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构件或墙体无相关抗渗检测数据及台账;
10.实验室用检测仪器设备由两家检测公司分别检测,但其检定日期表达标准不一;
由永兴县住建局下达整改通知,督促责任主体整改,7日内完成整改并报市住建局工程科
序号
工程所在地址
工程名称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相关责任主体及责任人
存在的主要问题
拟处罚建议
12
宜章县玉溪镇广发路、富豪路
宜章县2021-2023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广发路老、富豪路旧小区连片家属区)项目
(广发路老旧改)460.4万元,(富豪路路老旧改)460.4万元
(广发路老旧改)建设单位:宜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施工单位:湖南郴州永升建筑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李文
监理单位:瑞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
总 监:黄友
(富豪路路老旧改)施工单位:湖南警安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付荻
监理单位:瑞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
总 监:黄友
1、现场个别作业人员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帽;
2、施工现场洞口未覆盖,存在安全隐患;
3、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缺少;
4、监理规划、细则审批程序未完善,公司技术负责人未签字;
5、监理日志记录不全,如:“发现问题”与“处理措施”项未填写;记录人未签字,总监未审阅签字;
6、未见监理月报、平行记录、旁站记录、巡视记录;
7、下达的两份“监理通知单”均未回复,其中编号“20221031”号通知单未经施工单位签收。
由宜章县住建局下达整改通知,督促责任主体整改,7日内完成整改并报市住建局工程科
序号
工程所在地址
工程名称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相关责任主体及责任人
存在的主要问题
拟处罚建议
13
宜章县曹排村、江波头村地段
宜章保盛幸福城江南府7#、8#及地下室项目
63737.56平方米
建设单位:湖南郴州保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苏天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蔡忠顺;监理单位:湖南鸿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 监:王年春;勘察单位:湖南中核建设工程公司;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
设计单位:深圳市联合创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一、工程质量。砌体:1、过梁搭接长度偏少,小于240mm;2、窗台压顶伸入墙体内长度偏少,小于400mm(大于900mm的窗洞);砼工程:3、剪力墙表面气孔过多(推测为浇筑砼时振捣不到位,未把砼中混入的气体充分排出);4、现场未见同条件养护留置试块;钢筋工程:5、剪力墙纵筋部分绑扎不到位,连接钢筋不在一个轴线上,相互错开;6、箍筋未按要求两端制作135°弯钩,现场一端为90°弯钩;7、剪力墙柱第一个箍筋离地高度大于50mm;8、楼梯踏步位置存在漏筋情况;9有少部分钢筋锈蚀较严重,除锈措施不到位。
二、安全文明。支模架工程:1、支模架采用钢管悬臂端支撑梁底;2、存在钢木混搭情况,木块未扎,容易松动掉落;脚手架:3、7#栋外脚手架基础下沉。4、8#栋部分外脚手架未张挂安全网,连墙件拉杆未与内外立杆相连。5、悬挑层锚固钢板少于10公分并且锈死严重。6、U型环与悬挑工字钢之间的缝隙未用木楔楔紧。工字钢穿过剪力墙未采取保护措施。临时用电:7、一个电箱控制多个开关。8、线路搭接混乱,且未套线管。临边防护:9、各楼层临边未防护,电梯井未安装防护门。10、施工电梯下料口临边未防护。11、大型洞口未覆盖,未做立面防护。12、楼梯间未做防护栏杆。起重机械。13、施工电梯未产权备案,机械未检测,使用登记未办理。消防安全。14、7#、8#栋临时消防软水管、消防水枪未跟上建筑楼层进度。15、各楼层未配备消防灭火器。16、办公区域的活动板房未配备消防设备。文明施工:17、材料堆放混乱,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18、拆除的模板堆积过高。19、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差。
三、市场行为及其他。1、项目复工手续不完善,施工许可等手续未重新换发。2、实名制平台未上线。3、项目未录入监管平台。4、三级教育、安全培训流于形式。5、监理日志、监理通知等资料不全,监理履职不到位。
由宜章县住建局安排专人立即督促整改,现场问题3日内整改到位,手续问题7日内整改到位,整改情况报市住建局工程科。限期内未整改到位的,给予施工单位负责人、监理单位负责人记不良行为。
序号
工程所在地址
工程名称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相关责任主体及责任人
存在的主要问题
拟处罚建议
14
郴州市桂阳县
桂阳县黄沙坪街道公租房第一期建设项目
16159.02平方米/主体
建设单位:桂阳县工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浏阳市山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蔡龙、李雪梅
监理单位:湖南星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总 监:张燕彪
一、质量方面:窗台压顶与窗框间距过大,后期修补如未按要求操作,存在较大渗漏隐患;墙体开槽安装线管应控制开槽深度,并修补时严格按要求进行,避免交付后出现裂缝。
二、安全方面:1、无证人员随意操作施工升降机。2、电梯口无定型防护,阳台临边无防护。3、装修阶段连墙件过早拆除。4、脚手架首层、操作层架板未满铺,未用铁丝扎紧且未设置兜网,架板上建筑垃圾未清理。5、悬挑层封堵拆除后未及时恢复。6、悬挑工字钢未用木方固牢。7、现场管理混乱,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建筑材料堆放混乱。8、易燃材料旁灭火器配备不足。
三、施工资料:质量自评资料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未盖执业章;三级教育资料不全面;工程质量治理未设置样板间;脚手架支模架专项方案编制不符要求;危大工程识别、管控等资料不全;道路交通安全资料不全,只有车辆进出台账。
由桂阳县住建局下达整改通知,督促责任主体整改,7日内完成整改并报市住建局工程科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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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相关责任主体及责任人
存在的主要问题
拟处罚建议
15
郴州市桂阳县
彼岸春天一期工程
43451.6平方米/主体
建设单位:桂阳杨家庄房地产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桂阳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朱高平
监理单位:广东粤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总 监:张祖万
一、质量方面:悬臂墙体端部为设置构造柱;外窗窗台压顶伸入墙体长度不足;作业层箍筋未按要求设置双面135度弯钩,且平直段长度不满足规范要求;楼梯施工缝留置平楼梯梁;
二、安全方面:1、施工通道不畅通,堆放钢管、木方、加砌块砖等建筑材料。2、临边、临空、烟道洞口防护不到位。3、悬挑层未进行封闭。4、卸料平台搭设不符合要求,无限载、验收标牌。主、副绳与工字钢卸荷钢丝绳预埋吊环预埋在同一结构层。5、脚手架架板未满铺,未用铁丝绑扎牢固,且未设置兜网。6、临时用电未按“一机、一箱、一闸、一漏”设置,电线拖地,配电箱挂在外架上,无巡查记录,配电箱门缺失。7、文明施工较差,扬尘防治不到位,材料堆放混乱,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
由桂阳县住建局下达整改通知,督促责任主体整改,7日内完成整改并报市住建局工程科
序号
工程所在地址
工程名称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相关责任主体及责任人
存在的主要问题
拟处罚建议
16
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工业园区长富项目区桂嘉路与桂阳大道交汇处
湖南晟安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经营基地占地90.63亩,总建筑面积约44124.19平方米,拥有两条180混凝土生产线,混凝土生产总量达到25万立方米。
法人代表:王成龙
未见车辆进出台账,未安排专人进行登记;宣传标语、横幅、宣传栏偏少;大门口未设置警示标牌、反光镜、减速带。
由桂阳县住建局下达整改通知,督促责任主体整改,7日内完成整改并报市住建局工程科
序号
工程所在地址
工程名称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相关责任主体及责任人
存在的主要问题
拟处罚建议
17
临武县官山路与隆武路交汇处西南面
睿锋兰亭住宅小区1#、2#、S1商业及一期地下室
49558.16平方米/主体
建设单位:临武睿锋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省衡五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谢俊君
监理单位:湖南鸿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总 监:李国富
一、质量方面:标养室试块无标识,标养箱不能满足实际使用;未见同条试块、拆模试块;砂浆搅拌区无配合比标牌;箍筋未全数做135度弯钩,弯钩平直度不足10d;剪力墙砼错台、跑模、蜂窝、麻面严重,卫生间、厨房翻边未一次成型;构造柱钢筋未打植筋胶;隐蔽验收记录无图号,隐蔽内容不全,影像图片偏少;未见施工质量标准化实施方案、检测试验计划、质量终身承诺书和商品砼施工记录;质量安全自评监理单位未盖章;未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消除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质量安全自评日期造假。1#栋问题:模板拼缝不严,墙柱面、楼板底拼缝处普遍漏浆;施工电梯口18楼顶板表面裂缝;楼梯间、外墙楼层接口处墙体错台,个别位置达5公分;卫生间、厨房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砼翻边未一次成型;楼梯踏步表面平整度较差,分隔墙构造柱插筋比较随意;楼层未见同养试块;墙柱面蜂窝麻面未及时修补;楼梯施工缝上翻了两步,楼板面平整度较好。2#栋问题:料场加气块未采取防雨措施;构造柱马牙槎留置比较随意,构造柱底落地灰堆积较多,封模前应清理,部分构造柱纵筋顶部未与结构有效连接;部分砌体灰缝偏厚;楼面未及时工完场清。
二、安全方面:安全管理不到位,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定人、定措施、定时间整改到位;文明施工不到位,现场扬尘治理差,场地污水未有组织排放,楼层建筑垃圾清理不及时;脚手架脚手板未全数铺满,架体与主体间隙无水平兜网,架体上建筑垃圾未清理;支模架搭设不规范,顶托外伸长度过长,梁底立杆缺少纵横拉结,1栋支模架(22、23层)拆除过早;未提供塔吊、施工电梯日常维修保养记录;未提供安全生产双重预防相关资料;2#栋各层悬挑架底部均未按要求进行全封闭。
三、机械设备情况:钢筋棚临时用电,二、三级配电箱无标识、无系统原理图、无巡查记录、无锁;塔吊四基础四周防护不到位,无警示标志;1栋施工升降机未办理使用登记;1、2栋塔吊升到最终点未聘请有资质的安拆单位或维保单位进行检测。
停工整改,整改情况在7日内报市住建局工程科,视整改情况给予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责任人记不良行为。
序号
工程所在地址
工程名称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相关责任主体及责任人
存在的主要问题
拟处罚建议
18
临武产业开发区工业大道李家段旁
湖南临武乡村振兴物流集散中心
99655.54平方米/主体
建设单位:临武县临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通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朱金技
监理单位:郴州广厦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总 监:周艺
一、质量方面:主体工程,主体结构表观平整、尺寸方正,观感比较好,但构件阴角处拆模不干净;5#综合楼钢筋加工棚箍筋单面135度弯钩,弯钩平直段长度也不足;5#楼楼梯施工缝留置在楼梯起步处,不符合规范要求;砌体,构造柱箍筋未按要求加密,纵筋顶部未与主体结构有效连接;窗台压顶钢筋随意摆放,未绑扎固定;构造柱马牙槎“五进五退”尺寸未达到规范要求,部分构造柱无马牙槎;现场使用盘式搅拌机拌制砌筑砂浆,未搭设上料台,也未张挂配合比标牌;资料方面,技术交底应与安全技术交底分开归档,交底因根据施工进度组织开展;监理通知单001未回复,006回复未签字;主体结构工程已完成,基础分部验收资料未提供。
二、安全方面:安全管理不到位,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不符要求,施工方案与实际不符,未见危大工程验收记录,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定人、定措施、定时间整改到位,未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现场安全标志偏少,危大工程未进行识别,安全生产双重预防资料不全。脚手架安全网破损未更换,外架上用砖垫脚手板,首层架体未抱柱,刚性拉结预埋立杆偏短,未见验收标牌,室内用脚手架间距过大,无剪刀撑,无刚性拉结,缺少扫地杆,架体上堆放大量砖块。支模架搭设不规范,顶托外伸长度过长,梁底立杆缺少纵横拉结,室内超高过梁支模架仅用一根立杆支撑,且底部用砖垫。施工用电一个配电箱接4路用电设备,配电箱无检查表、无配电图,未见验收记录、日常巡查检修记录。施工现场灭火器配备偏少,宿舍二楼未见灭火器,宿舍内大量使用排插。安全防护不到位,作业人员不戴安全帽、安全带,电梯口防护不到位,电梯井水平防护未设置,楼层临边防护不到位。文明施工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堆放混乱,部分黄土裸露未覆盖,围墙喷淋系统排水直接到马路上,未采取有组织排水。
三、机械设备情况:六台物料提升机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综合服务楼塔吊使用登记申请资料审查表内审核人未签字。塔吊周围封闭不严,周围材料堆放混乱,操作人员通道不畅通,无警示标志。
由临武县住建局下达整改通知,督促责任主体整改,7日内完成整改并报市住建局工程科
序号
工程所在地址
工程名称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相关责任主体及责任人
存在的主要问题
拟处罚建议
19
临武县武水镇山青村
祥丰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年产60万吨水泥生产、粉磨及销售;年产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及销售
法人代表:唐中国
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规章制度不健全,未提供相关制度、资料;未见车辆进出台账,未安排专人进行登记;宣传标语、横幅、宣传栏偏少;大门口未设置警示标牌、反光镜、减速带;检查期间发现一台无牌车辆进入公司现场;未提供相关纸质资料给督查组。
由临武县住建局下达整改通知,督促责任主体整改,7日内完成整改并报市住建局工程科
20
汝城县
汝城县文化客厅建设项目一期
汝城县卢阳镇滨河路以东、和平路以南、汝城大道以西、爱莲路以北,14610.23平方米,钢结构。
建设单位:汝城县鑫汝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琚晨刚
监理单位:郴州飞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总 监:黄莜田
(1)质量安全方面:①框架填充墙顶皮砖砌筑不规范、砂浆不密实等;②移动式操作平台高宽比大于3无侧限稳定构造措施;③扣件式钢管卸料平台通道无专项施工方案和验收记录,连墙件搭设不符要求;④扣件式钢管外架搭设不规范,斜杆等杆件搭设不到钱;⑤施工通道防护不到位等。
(2)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开展监督规范化考核工作不够细致。
由汝城县住建局下达整改通知,督促责任主体整改,7日内完成整改并报市住建局工程科
序号
工程所在地址
工程名称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相关责任主体及责任人
存在的主要问题
拟处罚建议
21
桂东县
桂东县龙辉中央花园房地产开发项目
桂东县沤江镇桂花大道旁(沤江镇茅柳村),42260.96平方米,框架结构。
建设单位:郴州龙辉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中迈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何罡
监理单位:郴州云盛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总 监:陈永湘
(1)质量安全方面:①部分混凝土梁板构件走模变形较大,蜂窝麻面等质量缺陷修复不符合规范要求;②扣件式钢管悬挑架底层防护不严密不到位;③轮扣式钢管支模架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如不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水平杆件、梁底大横杆未设置顶托支撑、扣件支撑未设置双扣件等;④模板拆除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如大量留置梁板悬空模板等;⑤施工电梯停层平台通道搭设不符合安全规程要求,电梯井口、临边防护不到位。
(2)质量安全管理方面:①质量、安全标准化施工自评流于形式,未按规定开展自评和问题整改工作;②开展监督规范化考核工作不够细致。
由桂东县住建局下达整改通知,督促责任主体整改,7日内完成整改并报市住建局工程科
序号
工程所在地址
工程名称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相关责任主体及责任人
存在的主要问题
拟处罚建议
22
嘉禾县
中悦玲珑
41459.37平方米/框剪31层/主体
建设单位:嘉禾县中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江国庆
监理单位:湖南亚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李学彪
施工单位:衡阳市宏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王锋
一、质量方面:
1.部分砌体拉结筋长度不满足要求,未伸入构造柱纵筋内;
2.部分砌体马牙槎留置不规范;
3.部分混凝土梁、柱存在跑模、蜂窝麻面等现象未及时处理;
4.个别砌体超出规范长度未设置构造柱。
二、安全方面:
1、上操作层施工临时通道搭设不牢固,防护不到位;
2、操作层架板未满铺,个别防护层架板有移动漏铺现象;
3、电梯井口防护有个别高度不足。
三、消防方面:
1、施工现场灭火器配备数量不足,部分灭火器失效;
2、施工现场安全疏散通道未张贴安全疏散标识、无应急照明;
3、外架使用非阻燃安全网;
4、临时活动板房灭火器配备数量不足,民工宿舍内用电混乱、有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
由嘉禾县住建局下达整改通知,督促责任主体整改,7日内完成整改并报市住建局工程科
序号
工程所在地址
工程名称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相关责任主体及责任人
存在的主要问题
拟处罚建议
23
嘉禾县
九老峰首府
55038.23平方米/框剪32层/主体
建设单位:嘉禾县景城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邓佳奇
监理单位:湖南五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何雪刚
施工单位:湖南长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李发扬
一、质量方面:
1.部分剪力墙底存在“烂根、蜂窝”现象未及时处理;
2.楼梯施工缝留置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3.部分框架梁箍筋加密区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二、安全方面:
1、楼层配电箱内未粘贴配线图,未看见检查巡查记录;
2、楼层定型防护栏杆有个别破损现象;
3、上人楼梯施工照明设施未及时安装。
三、消防方面:
民工宿舍内用电不规范,部分宿舍内有违规做饭现象。
由嘉禾县住建局下达整改通知,督促责任主体整改,7日内完成整改并报市住建局工程科
序号
工程所在地址
工程名称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相关责任主体及责任人
存在的主要问题
拟处罚建议
24
安仁县永乐江镇仁北东路
安仁雄森君临华庭一期建设项目工程
15530万元,主体封顶
建设单位:安仁雄森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昌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王栋
监理单位:湖南咨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总 监:李韶峰
一、施工质量方面的问题:
(1)24层处的剪力墙混凝土振捣不密实,局部存在气泡的现象。
(2)24层阳台梁底存在一处露筋未及时修补。
(3)地下室侧墙上部约一米范围内未铺设聚苯板保护防水涂料。
二、安全文明方面的问题:
(1)楼梯间处砌筑蒸压加气块采用的架子安全措施不足,架体上堆放砌块较多,存在安全隐患。
(2)两处楼梯临边缺失,未及时防护。
(3)爬架架体上的零散杂物未及时清理,防止坠物伤人事件。
(4)现场消防设施、设备配备个别地方不齐全
由安仁县住建局下达整改通知,督促责任主体整改,7日内完成整改并报市住建局工程科
序号
工程所在地址
工程名称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相关责任主体及责任人
存在的主要问题
拟处罚建议
25
安仁县八一东路
安仁县源丰雅苑项目
4500万元,主体已全部封顶。
建设单位:郴州市汇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长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周海星
监理单位:湖南五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总 监:陶旭辉
1、施工质量方面的问题:
(1)负一层预留的钢筋局部出现锈蚀,未及时加强防锈措施;
(2)16#栋26层伸缩缝处的剪力墙有个别穿墙螺杆未及时进行封堵;
(3)16#栋26层有一处顶板局部混凝土不平整、破损,未及时修复;
(4)16#栋26层有一处卫生间的一次性返边成型的混凝土出现破碎的现象。
(5)楼层中有局部墙根位置存在“烂根”现象,未及时处理。
(6)楼层中原预埋的钢筋环未切除,在切除后应及时做好防锈处理。
2、安全文明方面的问题:
(1)地下室顶板支模架局部的顶托伸出横杆长度大于650mm,不符合规范要求。
(2)施工现场临边防护缺失警示标志,以及堆放的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
由安仁县住建局下达整改通知,督促责任主体整改,7日内完成整改并报市住建局工程科
序号
工程所在地址
工程名称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相关责任主体及责任人
存在的主要问题
拟处罚建议
26
郴州市国庆南路延伸段
钰林山庄(1#-5#栋及地下室)
本项目共计5栋及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24776.92平方米,投资3000万元;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形象进度为主体结构阶段。
建设单位:郴州晟远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郴州福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江林峰
监理单位:广州市宏业金基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总 监:段永兴
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未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
二、“打非治违”工作情况。
1.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较差,现场管理不到位。
三、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情况。
1.质量方面:(1)混凝土观感质量一般,局部振捣不到位,存在离析现象;(2)5#栋部分桩基桩身长度不够,施工单位未按要求编制专项方案,擅自接桩存在质量隐患;(3)个别承台钢筋笼悬空未落在桩头上,且未按设计单位出具的处理方案进行施工;(4)钢筋绑扎搭接长度局部不符合要求;(5)止水钢板转角处焊接不符合规范要求;(6)电梯井周边地梁预留钢筋搭接不符合要求;(7)地下室剪力墙防水卷材局部起泡且保护措施不到位;(8)养护试块未按要求留置在规定区域,乱丢乱放严重。
2、安全方面:(1)阳台支模架与脚手架混用;(2)局部支模架高度超5m,无专项施工方案,且搭设不符合要求;(3)外脚手架架体内脚手板未按要求满铺,两端未按要求用钢丝固定,且未设置安全兜网;(4)塔吊周边未按要求设置竖向防护,基础存在积水现象;(5)悬臂构件支撑体系擅自提前拆除;(6)临边洞口防护措施不到位,个别洞口盖板未固定,楼梯防护高度不足;(7)办公位置紧靠边坡位置未做任何支护措施,存在安全隐患。
3.文明施工情况较差,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未进行洒水降尘等。
由市质安站下达整改通知,督促责任主体整改,7日内完成整改并报市住建局工程科,第四季度考评不合格
序号
工程所在地址
工程名称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相关责任主体及责任人
存在的主要问题
拟处罚建议
27
郴州大道
鲲鹏国际商贸城
246680平方米/钢框架、钢筋混凝土剪力墙核心筒/装饰装修
建设单位:郴州市鲲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福建大华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刘小毛
监理单位:郴州广厦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总 监:李继荣
1、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施工单位未对项目进行层级检查;
2、三级安全教育不到位;
3、临空、临边,临时洞口安全防护不到位,楼层防护不牢固;
4、现场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差,未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
5、架体内安全防护不到位,悬挑层封闭不严;
6、文明施工差,材料堆放混乱,未按要求做好工完场清。
由市质安站下达整改通知,督促责任主体整改,7日内完成整改并报市住建局工程科,第四季度考评不合格
28
湖南省郴州市骆仙西路与寒溪路交汇处
海上会
79635平方米/框剪结构/装饰装修
建设单位:郴州市骆仙海上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福建港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林小媚
监理单位:湖南正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总 监:周石罗
1、站里开展的起重设备专项检查,发现多台吊篮设备不合格停止使用。
2、三级安全教育不到位;
3、临空、临边、洞口安全防护不到位;
4、文明施工差,未做到工完场清。
由市质安站下达整改通知,督促责任主体整改,7日内完成整改并报市住建局工程科,第四季度考评不合格
序号
工程所在地址
工程名称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相关责任主体及责任人
存在的主要问题
拟处罚建议
29
郴州大道高职院对面
碧桂园江山一品二期
本项目共计3栋及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201053平方米,投资18070万元;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形象进度为装饰装修阶段。
建设单位:郴州碧桂园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北京城建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朱元卓
监理单位:广东中火炬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总 监:李郴
存在的主要问题:1、部分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2、疫情防控管理工作不到位;3、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不到位;4、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较差。
由市质安站下达整改通知,督促责任主体整改,7日内完成整改并报市住建局工程科,第四季度考评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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