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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块名称:福田街道兴隆大街与振兴西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
2.出让面积:31539.6平方米(含公园绿地面积8192.32平方米)
3.土地用途:商业、城镇住宅、公园绿地用地
4.规划容积率:≥1.90、≤2.10
5.规划建筑密度:≥18%、≤28%
6.绿地率:≥35%
7.建筑高度:≤80米
8.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商业40年、城镇住宅70年
住宅建筑形式为高层,且建筑高度不应少于50米。商业和住宅总建筑面积(不含物业等配套设施)不应超过6.47万平方米,其中商业和配套用房建筑层数不应超过2层,商业建筑面积为3000-4500平方米。地块四周均允许设置商业裙房用房。
沿兴隆大街、振兴西路侧住宅立面须公建化处理,不得设置开敞式阳台。住宅标准层层高不得超过3.2米。住宅最小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得小于70平方米,且住宅套型总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套数不应超过住宅总套数的40%。
地下室不得超过3层,单层层高原则上不得超过6米。地下室用于人防、消防、储藏、停车等配套设施,不得设置车库,严禁改变用途。沿裙房侧可不设置围墙,其余围墙应通透、美观。地块内包含公园绿地8192.32㎡,应按公园绿地标准建设,待项目施工完成后,公园应对外开放,地上部分应无偿移交给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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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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